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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简 报
第4期
莆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7月28日
涵江区重拳出击清欠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
按照省政府纠风办、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金管[2008]8号)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08]88号)文件精神,涵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2008年7月9日、7月22日涵江区两次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会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仍全同志针对区直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的情况,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部门对本单位公积金逾期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由各单位限期督促逾期人员归还逾期欠款。会议还要求截止2008年7月30日止,仍存在公积金贷款逾期6期以上未还的人员,由区纠风办介入处理,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曝光;对单位追讨不力的,在今年的行评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中给予扣分处理。
由于上下重视,措施有力,截止2008年7月22日,涵江区的住房公积金6期以上逾期人数由77人下降至39人,清欠效果显著,有力地防范了公积金的资金风险,确保了资金的安全,维护了广大公积金缴存人员的权益。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简 报
第5期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7月29日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展月绩效考评及评选“月服务明星”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中心良好形象。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7月份开始,在全中心开展月绩效考评及评选“月服务明星”活动。市中心专门下发了《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月绩效考评及评选“月服务明星”活动的通知》,对开展月绩效考评及评选“月服务明星”活动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和要求,每月组织对所属工作人员当月的业务工作、服务质量、行政管理、遵纪守法、奖惩情况等5项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月绩效百分制进行量化考评计算得分,把每个工作人员得分情况与当月考勤费直接挂钩。在此基础上对机关及各管理部当月得分最高的工作人员评为“月服务明星”,并予以张榜公布。
通过开展月绩效考评及评选“月服务明星”活动,目前中心全体人员的制度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一个“改进作风、方便群众”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7月份,中心先后4次组织人员前往各管理部进行明查暗访,无发现有违规现象,征询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均对服务表示满意。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简 报
第6期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5日
市监察局刘丽红副局长来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调研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
8月1日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监察局刘丽红副局长带领有关人员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研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刘副局长一行首先听取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随后认真查看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材料,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一阶段开展的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领导重视,思路清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最后,刘副局长就做好下一步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在摸清行政事业单位未缴公积金的基础上,按照县、区(管委会)进行分类,由市监察局通知各县、区(管委会)监察局协调督查,共同做好未开户的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催缴工作,提高我市公积金的覆盖率。二是要研究制定公
积金贷款逾期长效的管理机制,确保公积金逾期问题不再出现反弹。三是要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维护好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切实加强资金安全管理,严格制度,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作,提高资金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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